盤后493公司發(fā)回購公告-更新中

時間:2025年01月03日 23:30:14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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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 恒達新材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恒達新材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浙江恒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3月 1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來適宜時機將回購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刭徆煞莸姆N類為公司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2,5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 5,000萬元,回購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 39.37元/股?;刭徠谙逓樽远聲徸h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3月12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4)。

因公司實施 2023年度權益分派,回購價格上限自 2024年 6月 25日起由39.37元/股調整為 38.81元/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6月 18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4)。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上市公司應當在回購期間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839,600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 0.9383%,購買股份的最高成交價為 28.85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20.28元/股,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 19,998,732.00元(不含交易費用)。

回購的實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交易價格等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 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0:08 寧波方正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寧波方正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寧波方正汽車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2月 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計劃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人民幣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本次擬用于回購的資金總額為不低于人民幣 2,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3,000萬元(含),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30元/股(含),回購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 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 2024年 2月 2日、2024年 2月 8日披露于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創(chuàng)業(yè)板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7)、《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11)。

公司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公司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 30.00元/股(含本數)調整為 29.90元/股(含本數)。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6月 13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4)。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回購期間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 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1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1,105,000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0.81%,最高成交價為 20.31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13.41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16,748,926.64元(不含交易費用)?;刭弻嵤┣闆r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 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及交易價格等均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結合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0:08 九洲集團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九洲集團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哈爾濱九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開的2024年第一次臨時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1,000萬元(含)且不高于2,000萬元(含)的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回購價格上限不超過7.75元/股。回購股份的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17)。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以下簡稱“《回購指引》”)等有關規(guī)定,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股份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2,273,840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比例為0.38%,最高成交價為4.71元/股,最低成交價為4.15元/股,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10,001,678.0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回購指引》等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0:08 恒鋒工具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恒鋒工具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恒鋒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開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五屆監(jiān)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股份。

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上限為人民幣10,000萬元,下限為人民幣5,000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36.09元/股(含本數)。具體回購股份數量及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以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和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準。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17)。

因公司實施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權益分派后公司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 36.09元/股調整為35.89元/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1)。

因公司實施2024年前三季度權益分派,權益分派后公司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35.89元/股調整為35.53元/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2024年前三季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85)。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股份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將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2,999,974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比例為1.81%,回購的最高成交價為22.4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5.82元/股,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56,826,894.55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0:08 華康醫(yī)療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華康醫(yī)療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武漢華康世紀醫(yī)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24年11月21日召開2024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將使用自有資金及自籌資金(含回購專項貸款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已在境內發(fā)行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計劃。

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7,000萬元(含),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28.00元/股(含本數)。具體回購數量以回購期限屆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本次回購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22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機構股票回購專項貸款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95)、《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10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在回購股份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數量為 238,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23%,成交的最低價格為20.84元/股,成交的最高價格為 21.00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為人民幣4,981,468.00元(不含交易費用)。

上述回購符合公司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交易價格等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0:08 熙菱信息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熙菱信息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新疆熙菱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1,25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2,500萬元(含)?;刭弮r格不超過人民幣 10.00元/股,按回購價格上限和回購金額上下限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為 125萬股至 250萬股,回購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在巨潮資訊網發(fā)布的《關于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7)。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 截至上月末的回購股份進展情況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1,097,0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 0.57%,最高成交價為 9.07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6.65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8,413,565.59元。公司回購股份的實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購方案的規(guī)定。

二、 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等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票:
(1)自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違反下列進行回購股份的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交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交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方案,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0:08 天璣科技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天璣科技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上海天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以自有資金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不高于人民幣9,000萬元進行回購,回購價格不超過8元/股,擬回購股份數量不低于62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99%,不高于1,12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59%。具體回購股份數量以回購期限屆滿或回購實施完成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刭徆煞萦糜趯嵤﹩T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回購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16)。

2024年2月7日,公司實施了首次回購,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17)。

2024年2月8日,公司累計回購股份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1.74%,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比例達到1%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4-019)。

2024年6月7日,公司累計回購股份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2.78%,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比例達到1%暨回購總數達到總股本2%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8)。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實施了首次回購,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8,831,463股,占公司總股本313,457,493股的2.82%。最高成交價為5.5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4.52元/股,已使用資金總額為人民幣43,118,615.53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均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結合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1、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成交明細。


【00:08 英科醫(yī)療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英科醫(yī)療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英科醫(y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9
月 1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三
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幣 8,000萬元(含本數)且不超過人民幣 12,000萬元
(含本數)的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部分公司股份(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及/或股權激勵。

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26.61元/股(含本數),回購股份的數量和金額以回購期限屆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和金額為準?;刭徆煞莸膶嵤┢谙逓樽怨镜谌龑枚聲诙宕螘h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 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 2024年 9月19日、2024年 9月 20日和 2024年 10月 31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93)、《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94)、《關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115)。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 3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

現將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具體情況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
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303,3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0469%(以 2024年 12月 31日總股本 646,193,496股為計算依據),最高成交價為 21.62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20.99元/股,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 6,467,649.00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均符合公司本次
回購股份方案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未在下列期間實施:
(1)自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
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
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結合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方案,
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0:08 海順新材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海順新材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上海海順新型藥用包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于2024年10月8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擬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人民幣普通股(A股),回購的
公司股份用于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本次回購股份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上限為不超過人民幣17.55元/股,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回購股份數量以回購期限屆滿或回購實施完成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公告。

因公司實施2024年前三季度權益分派,本次股份回購價格上限由
不超過人民幣17.55元/股(含)調整為人民幣17.29元/股(含),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關于2024年前三季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14
1)。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
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統(tǒng)以
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累計1,952,675.00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1.01%,最高成交價為15.12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3.50元/股,
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27,233,264.09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
符合公司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
托時間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購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
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
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
計劃,并根據相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0:04 銳新科技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銳新科技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天津銳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資金總額為不低于人民幣1,75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3,500.00萬元(均包含本數),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4.00元/股(含)。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結束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本次回購實施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股份回購報告書》等相關公告。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并于2024年5月29日完成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根據公司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需相應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調整后的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為13.85元/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6)。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現將公司股份回購相關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購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數量為1,896,550股(其中449,550股已用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類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個歸屬期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事宜,剩余1,447,000股存放于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占公司總股本的1.14%,最高成交價為11.95元/股,最低成交價為9.84元/股,已使用資金總額為20,720,755.00元(不含交易費用)。

公司上述回購股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購方案的規(guī)定。

二、其他事項說明
公司實施股份回購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等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0:04 開勒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開勒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一、回購股份事項概述
開勒環(huán)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擬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含)人民幣 2,000 萬元且不超過(含)人民幣 4,000 萬元的自有資金及股票回購專項貸款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計劃。本次回購價格不超過(含)人民幣65元/股,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結束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本次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4年11月19日、11月26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8)、《回購股份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60)。

二、首次回購公司股份暨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期間,公司應當在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并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購公司股份情況
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首次實施回購,回購股份數量為35,4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比例為0.0548%;回購的最高成交價為人民幣57.5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人民幣55.38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997,526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二)截至上月末回購公司股份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35,4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0548%,回購的最高成交價為人民幣57.5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人民幣55.38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1,997,526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項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交易價格等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內容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0:04 福賽科技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福賽科技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蕪湖福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含)?;刭弮r格不超過人民幣38元/股(含本數)。具體回購股份數量以回購期屆滿或回購實施完成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本次回購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8)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 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前 3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將公司股份回購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購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公司股份835,395股,約占公司目前總股本84,837,210股的0.9847%。最高成交價為 33.0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28.77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26,036,542.65 元(不含交易費用)。

上述回購的實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 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作出回購決策予以實施,并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0:04 優(yōu)寧維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優(yōu)寧維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上海優(yōu)寧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2月 2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幣 2,500萬元,不高于人民幣5,000萬元的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無限售條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45元/股,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3月 2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15)。

公司 2023年度權益分派于 2024年 5月 27日實施完畢,根據《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購報告書》,公司本次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 45元/股調整為不超過人民幣 44.53元/股,回購價格調整起始日為 2024年 5月 27日(除權除息日)。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5月27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的《關于 2023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47)。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690,7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80%,最高成交價為 31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24.98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為 19,494,546元(不包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股份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等有關規(guī)定。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量、回購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購報告書》內容。

(二)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0:04 豪江智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豪江智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青島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幣2,6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含)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6.56元/股(含),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8)、《回購股份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11)。

鑒于公司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3日實施完畢,根據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公司本次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16.56元/股(含)調整為不超過人民幣16.46元/股(含),回購價格調整起始日為2024年6月3日(權益分派除權除息日)。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的《關于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8)。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期間,應于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數量為1,860,066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1.03%,最高成交價為16.46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2.35元/股,成交總金額為27,111,678.45元(不含交易費用)。公司回購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時,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股份回購方案并結合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0:04 貝斯美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貝斯美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紹興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十九次會議,逐項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計劃使用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不高于人民幣10,000萬元的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刭弮r格不超過人民幣13元/股(含)。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41)、《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42)等文件。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 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前 3 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股份回購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3,543,500股,占公司現有總股本的0.98%,最高成交價為10.03元/股,最低成交價為9.26元/股,成交總金額為34,743,947.8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事項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等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 號—回購股份》以及公司回購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 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購股份的后續(xù)安排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回購方案,并根據相關法律、法 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0:04 濤濤車業(yè)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濤濤車業(yè)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浙江濤濤車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自董事會審議通過該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內,使用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含本數)且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含本數)的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簡稱“本次回購”),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于2024年7月6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回購股份用途的議案》,同意本次回購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變更為“用于注銷并減少相應注冊資本”。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于2024年2月5日披露的《關于股份回購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1)、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03)、于2024年7月9日披露的《關于變更回購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44)。

根據《回購股份報告書》,如公司在回購股份期內發(fā)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國證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定相應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鑒于公司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已實施完畢,自2024年5月24日(除權除息日)起,公司回購股份價格上限調整為不超過85.86元/股(含),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24-039)。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

現將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購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1,113,259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 1.01%,最高成交價為70.12元/股,最低成交價為43.30元/股,交易總金額為63,836,494.91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價格、數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時,符合下列要求:
(1)申報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業(yè)務規(guī)則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0:04 泓博醫(yī)藥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泓博醫(yī)藥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上海泓博智源醫(y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采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5,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10,000萬元(含),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45.00元/股(含),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限屆滿或者回購股份實施完畢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回購股份實施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 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2月19日、2024年 2月 21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3)和《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05)。

公司于 2024年 6月 14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定及公司回購報告書,自本次權益分派除權除息之日(即 2024年 6月 21日)起,公司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人民幣 45.00元/股(含)調整至人民幣 34.44元/股(含)。調整股份回購價格上限后,回購數量相應調整,本次回購股份方案的其他內容未發(fā)生變化,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和金額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和金額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6月 14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9)。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7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定及公司回購報告書,自本次權益分派除權除息之日(即 2024年 10月 24日)起,公司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人民幣 34.44元/股(含)調整至人民幣 34.34元/股(含)。調整股份回購價格上限后,回
購數量相應調整,本次回購股份方案的其他內容未發(fā)生變化,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和金額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和金額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7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5)。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股份期間,公司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

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進展情況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 2,046,2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 139,586,605股的比例為 1.4659%,最高成交價為 37.68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19.78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53,075,305.42元(不含交易費用)。

上述回購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既定回購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數量、比例、回購價格、使用金額以及回購方式、委托時間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以及公司回購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規(guī)定,交易申報符合下列要求:
(1)申報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和董事會的授權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股份回購方案,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00:04 迪普科技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迪普科技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四次會議,逐項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計劃使用不低于0.5億元,不高于1.0億元的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3)、《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04)等文件。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前3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將公司股份回購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7,985,477股,占公司現有總股本的1.24%,最高成交價為12.5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8.77元/股,成交總金額為87,955,735.61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事項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等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以及公司回購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購股份的后續(xù)安排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回購方案,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0:04 阿爾特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阿爾特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阿爾特汽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3月 4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第四期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第四期回購公司 A股股票(以下簡稱“本次回購”)。公司董事會戰(zhàn)略委員會已就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事項發(fā)表了同意的審核意見。本次回購股份將用于后續(xù)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用于回購的資金總額為不低于人民幣 5,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 10,000萬元(均含本數),具體回購數量以回購完畢或回購實施期限屆滿時實際情況為準,回購實施期限為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方案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3月 4日、2024年 3月 7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第四期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0)和《第四期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24)。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有關規(guī)定:公司應在回購期間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購進展情況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2,056,132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498,040,481股的比例為 0.41%,最高成交價為 11.5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8.75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19,993,261.14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事項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回購股份價格等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00:04 智動力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智動力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深圳市智動力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02月25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用于實施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00萬元(含本數)且不超過人民幣5,000.00萬元(含本數),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9.9元/股(含本數)。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02月 26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14)。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回購期間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 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1,183,800股,占目前公司總股本的0.45%,最高成交價為9.26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6.380元/股,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9,017,541.0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及交易價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 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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